(以下的文字,是我情緒化下的靠夭產品。有可能在貼出幾個小時之後後悔刪除,也有可能就此撩下去不管了!)
 
在一起四年,其實來來去去的人不多,一起撐完痛苦四年的人,到現在你記得幾個?
 
現在,大部份的我們都身在職場。姑且不論職場性質、大小,你記得的人有幾個?客戶、廠商、同事,沒有一個是你記不起來的吧!為什麼不會忘記?因為有利於己?還是…?前述的人當中,一定有機車、白目的小人,但是你不得不記住對方;又為何在一起四年,圍繞在身邊都是對你沒有任何利害關係的人,卻只能依稀記得幾位,甚至還會有"您哪位?"的疑惑。
 
對於人際關係,我外冷內熱,甚至慢熟,但除非威脅到我的生命安危,否則我是一視同仁的和善、溫暖。我甚至有一個壞習慣,除非是路人或只是需要短暫相處的人,要不,記住對方的姓名、長像對我來說是基本要件;了解對方的某些生活細節、喜惡之物,適時給對方方便或解危,在我來看就像是呼吸一般自然會做的事。
 
對待需要長期相處的人(前提要是好人),我的壞習慣會發揮得更徹底。我默默的做,或許接受的人沒有感受,但是我高興就好;如果得到回應,那我下次會更認真執行。就像小朋友一樣,有誰會在受到鼓勵後,不想更有衝勁的去表現呢?少來,別說你沒有!連被馴養的動物都知道只要聽指令照做,就有源源不絕的獎賞,何樂不為。
 
甲認為:『啊又沒關係,反正我也不愛跟人家打交道。』;乙認為:『矮油!一天才見面幾個小時,哪有時間了解對方啊!』;丙認為:『我是來學知識,不是來交朋友的!』。他這樣,你這樣,我也這樣,一個牽一個,沒有到見面惡言相向的地步,不過比起陌生人也好不到哪兒去。當然,兄弟姐妹都會打架了,團體中怎麼可能會個個都順眼,但偶爾有些個可以刺激心臟強度的討厭鬼在身邊打轉,生活不也有趣!
 
四年,可以讓二個圓有了交界,或者幾近同心;但也還是有連對方是圓是扁都回憶不起來的孤僻咖存在。可能對方的職業是殺手、臥底,不能輕易與人交談,以免行跡敗露;又或是剛從某個傷心地逃了出來後,整了全臉不希望有人認識地展開新生活。除了前述的幾個情況,我實在想不透,記住數十個你看了四年的臉的人名,有這麼困難嗎?不過,如果同時這數十個人在這四年間有過:搶了你的馬/凱子,借了五百元假裝沒這回事,考試作弊不讓你看或者答案寫錯,(或者其他更鳥的理由),才讓你提不興趣去認識這數十個陪伴你四年的人的話,那我就無話可說,鞠躬下台。
 
人都有惰性,一旦習慣了某種狀態,就會靜止不動的接收一切。是我自己賤、無聊,一時興起搞了個部落格,明明知道經過四年還是有人激不起火花,但還是不死心的想加點油看會不會起死回生。想當然爾,以為潑下去的是油,其實都是冷水。雖說部落格由我發起,但不代表就有權大聲或任意決定任何事。只是,吃米粉的人燙到喉嚨破皮流膿,旁邊喊燒的聲音永遠是稀稀落落,因為更多的是躲在黑暗處嗤之以鼻冷眼對待麻木不仁,甚至是連事情怎麼開始到結束都二眼失神瞳孔放大毫無知覺的旁觀者。這叫吃米粉的人怎麼有動力繼續把米粉往嘴裡送啊!
 
所以,我想把米粉湯整碗拿去倒掉,把碗洗乾淨然後滾去旁邊當旁觀者。想繼續表演吃米粉的人,請自己重煮一碗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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