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是的,決定分手了。

在一起的時間超乎想像的長,以為還可以再撐一陣子

事與願違

天時地利人和用在此處似乎不太妥,但就是這麼發生了

不是第三者的錯,是單方面出了問題

第三者只是在對的時間出現而已...

雖然分手了,但我還是會祝福,也祝福自己

至於第三者,希望能盡力去做,不要半途放棄

否則,離開的會很不值得!

 

PS.謝謝在FB留言的朋友們,我很好!真的!!

 

 

 

 

 

 

 

 

    (好大的空白)

 


 

 


 

 

 

 

 

 

=============莊 肖 維 分 隔 線==============

 

8/5

感謝朋友們的慰問,雖然你們一定很想打我!   像這樣→→

 

是的,我們在一起十年了,不,應該有十一年了。

是的,我們分手了,8/3晚上正式分手了。

 

對方不是誰,是陪了我十年的她,小紅。

DSC04065.JPG      

 

陪我在上課的路上,陪我去上班的路上,小紅用她微弱的馬力載著我四處去

(小紅表示:真的很累耶)

十年了,好快喔!我還記得去牽她的那天。

即使我還是納悶當時是鬼打牆才會選擇紅色,

一直還是無解的現在,是該放她自由了

 

我不會改車,也認真的聽車行老闆吩咐該換的就換

所以即使已經高齡十二歲的小紅行進間仍舊輕聲細語,不吐黑煙

DSC04070.JPG

只是,敵不過科技進步還有環保署聲聲催

就算感情再好,二行程仍必須淘汰

即使路人沒有表示什麼,阿妙卻時時鄙視我要我快換掉她,免得污染地球

DSC04072.JPG

就這樣,我只花了三十分鐘不到,便決定了小紅的去處及未來

十年的朝夕相處,過了今晚,咻,全部成為記憶

我的小紅,再見了!

 

至於第三者,就是他

叫他EASY好了,因為新號碼唸起來很像

DSC04077.JPG

我花不到三十分鐘送走小紅,同樣也花不到三十分鐘就選擇了他

體格及馬力遠高於小紅,所以我的荷包更瘦了,但表示我可以再吃胖點沒關係(誤)

選擇第三者所付出的代價足以支付四輪頭期

不過,放眼未來,為了路人及自身的安危

我還是決定跟EASY一起走接下來十年(或者更長)未來的路(他走我坐著就好了)

 

 

我知道擬人化很蠢,但沒想到我的朋友們更純(忍住沒有笑出聲 )

拜ㄊ(拖尾音)3eb4e7b3,我要真有一個十年的男人的話,你們怎麼可能不知道(戳太陽穴)!!

難不成像日本人瑞阿伯一樣,被鎖在一個不能任意開啓的房間裡咩! 0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oveam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