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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畢業後考了機車駕照就完全脫離了11號公車的交通方式。最近開始搭捷運上班,才深深感受在台灣的靠兩條腿的行人多麼的沒有路權。

以前對電視宣導片要大家把騎樓讓出來給行人沒什麼太大感受,現在感受可深了。從捷運站出口一踏上路面,有近2/3的時間是不在人行道或騎樓,而是在馬路上與車爭道,再不就是要左閃右躲停放的到處都是的機車;又為了怕被飛車搶劫,只好把袋子揹在不習慣的右肩。往公司的路不到十分鐘的腳程,我沒有太多時間想別的,因為要小心注意是不是轉角會突然衝出右轉不打方向燈也不減速的戰車。三吋高跟鞋+優雅套裝的OL?算了,還是帆布鞋麥坎納加T恤牛仔褲行動起來比較方便,哪天不小心為了閃車摔個狗吃屎,我想姿勢也不會太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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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veam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