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一位來自彰化的醫院採購人員來電,詢問合約進度。
 
採購:小姐,我們8/15就說要簽約了,怎麼到現在都還沒收到你們簽回的合約?

我:這樣子啊!我沒有接受到任何訊息喔(老闆出國前只交待可以著手與這家醫院簽約的事宜而已,並無任何進一步指示),而且業務負責人目前出國(就是老闆啦),我沒有權責決定直接簽回合約耶。(老闆不在家,誰敢找死自行決定這種事啊!)

採購:不能因為他在國外就一直拖延啊!趕快,找到他然後快一點把合約寄來,這樣我會來不及!

我:(來不及什麼?)我會儘快找到他並回覆你。但原廠只會在我們付完尾款才會給貨,而付款簽核還是要我老闆才行,所以最快也要下星期他回國才能確認了!(合約可以先簽,但交貨期是簽約後三十天內)

採購:哦,這樣我來不及耶。因為我有一個儀器要送去台南,想說你們來交貨後順便幫我送去台南的分院。這樣子我要先自己寄去了。

我:(OS:馬的,原來你的來不及是搭不到順風車啊!可以再懶一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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